不宜安家栖身之处
2024-10-17 21:02:17
大原则上,的确好些地方,自然的或者工资的劣阵势,是不宜栖身,就山墓地冢亦不宜,由于已经失却地灵。灵气已经失,邪气相随,以之为用,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,幸而真正赶上绝地的不多见,其他别的问题办理不难,碰上绝地谁也难以扭转。
经中对地舆10不相之说是指一、不相鹿顽丑石,2、不相急水争流,3、不相穷源绝地,4、不相单独龙头,五、不相神前佛后,六、不相宅墓休囚,7、不相山岗撩乱,八、不相风水悲愁,9、不相坐下低软,10、不相龙虎尖头。
歌诀云:“霹灵所惊,穷荒之凉、损坏旧冢、废弃市集、半天高陇、滩声悲啼、社庙神坛、4水不归......”这全都是恶劣之地,避之则吉。
使人难理解的地方是“神前佛后”以及“社庙神坛”这两句,固然无神论者更不容易明确,照此经的原意,有关神庙梵宇之处不宜建屋造穴,因而对于这般地形,风海军是不看风水的。毕竟为什么不看呢?经里并未明白说明缘因,实在乃这些地方的灵气早为寺庙所吸收,以之为用毫无好处,在某种情景下还带来凶象。
上述的理由,以一个无神论者听来。毫不会信任的,只对“急水争流”、“单独龙头”等不“相”则以为有理,遵照有如仪,玄之所以为玄,不能看外面理由的。最主要是那些地方既无灵气,更乏吉利,莫说发富发贵,连安全两字也有问题,弃取乃在于此。
然世事没在绝对的,日前去新相宅,很稀罕的那房子贴着一小宗祠,这宗祠矮小,左右贴着3层楼高的住宅,如此把那宗祠紧缩得气概尽失,是故左右两家房子就不受“社庙神坛”所影响,这是数10年来第一次见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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