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起名禁忌之忌避免雷同仿冒,避免品牌混淆和损害声誉的最佳实践建议
2023-03-30 04:18:57 9
中国的企业名称重名现象日益严重,一些企业不是依靠自身的努力来建立自己的声誉和知名度,而是采用其他知名企业的名称对消费者进行误导,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。在中国,“四通”、“狗不理”、“长城”、“熊猫”、“华商”、“华夏”、“科海”等商号的命名已经数不胜数,其重复使用程度令人担忧。以牡丹、熊猫和长城等为例,它们也被猴子等名字所统治,在茶叶行业,猴牌、猴王牌和金猴牌等名称也是极其常见的。
曾有一首打油诗“红棉遍地开,珠江到处流,无羊满街跑,熊猫遍地走”,讽刺了国内企业之间命名雷同、缺乏独创性的现象。命名也是一种创造,应该具有独特性,世界上许多著名企业的命名正是经过精心构思而得出的。例如,中国的“傻子瓜子”、“王麻子剪刀”和“娃哈哈”等品牌因为名称独特、响亮而广为人知。
重名现象不仅存在于企业名称中,还在品牌和商标中存在。有些名称虽然拼写不同,但发音相似,含义相同,例如“三羊”和“山羊”牌、“飞燕”牌和“飞雁”牌、“555”牌和“三五”牌、“双菱”牌和“双棱”牌、“山河”牌和“河山”牌等。还有一些名称虽然发音和含义不同,但外观相似,例如“天民”牌和“大民”牌、“金凤”牌和“金风”牌等。
因此,在命名时要切记不要盲目跟从别人。在当今这个信息社会中,只有创造新颖别致的名称才能使公司的品牌名一举成名,因此在企业店名的命名上必须保持敢为先,争取第一的信念。索尼、万宝路和可口可乐等世界著名品牌的命名都是前所未有的,正是因为它们采用了独特的名称,才得以在市场上脱颖而出。
为了避免命名相近而产生误解的情况出现,我们需要标新立异。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,在中国,有些企业居心不良,故意采用与名牌名称相近的品牌名,以此欺骗消费者,谋取不义之财。这种做法通常是一种侵权行为,这样做的企业也常常受到工商管理部门的查处。因此,在命名时一定要坚持诚信经营,远离不正当手段。
总而言之,在企业命名方面,需要保持独创性和创新性。只有这样,企业才能引领市场,在业界取得持久的竞争优势和不断发展的趋势。